新华网昆明8月26日专电(记者伍晓阳)昆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近日发布食品安全警示:食用河豚鱼及其制品易导致中毒,消费者切勿购买和食用。
近期,云南镇康县连续发生3起腌制干鱼中毒事件,导致8人中毒,其中一名5岁孩童死亡,据调查初步判定中毒原因是食用腌制的河豚鱼。
昆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布警示称,河豚鱼体内含有剧毒的河豚神经毒素,炒煮、腌制和日晒均不能被破坏,食用后在短时间内即可使人中毒并因呼吸系统麻痹而死亡。
目前,昆明市相关部门人员正在对市内各食品批发市场、农贸市场、超市、杂货店等进行地毯式清查,全面查禁河豚鱼及其制品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和餐饮企业:切勿购买和食用河豚鱼及其制品;发现有违法销售河豚鱼及其制品的,应向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工商部门举报。